一、為協助特殊境遇之護理學生順利完成學業,並鼓勵其積極向學,本會自102年起訂定「助學金申請辦法」,並辦理助學金申請作業。鑒於近年教育部、護理校院及醫療院所為鼓勵護理學生就學並投入職場,均設有多元獎補助方案,護理學生之經濟支持管道已趨完善。本會推動本項業務之 階段性任務已達成,經114年11月8日第34屆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,自115年起廢止「助學金申請辦法」,並停止辦理相關申請作業。
二、感謝各校歷年來對本項業務之支持與協助,特此函知。